01、数据简介
低碳城市是指通过减少碳排放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模式。低碳城市注重在城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中推广和应用低碳技术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,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重,从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,保护生态环境,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。低碳城市的概念不仅关注碳排放的减少,还涉及到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,强调在城市规划、基础设施、建筑、交通、生产和生活等各个领域推广和应用低碳理念和技术,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。
第一批:广东、辽宁、湖北、陕西、云南五省和天津、重庆、深圳、厦门、杭州、南昌、贵阳、保定八市开展试点工作
第二批: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海南省和石家庄市、秦皇岛市、晋城市、呼伦贝尔市、吉
林市、大兴安岭地区、苏州市、淮安市、镇江市、宁波市、温州市、池州市、南平市、景德镇市、赣州
市、青岛市、济源市、武汉市、广州市、桂林市、广元市、遵义市、昆明市、延安市、金昌市、乌鲁木齐
市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。
第三批: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等45个城市(区、县)开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。
三批试点城市的名单涵盖了我国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的城市,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通过这些试点的建设,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低碳城市的发展,为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。
数据名称:中国“低碳城市”三批试点城市名单DID
数据年份:2000-2022年
02、相关数据
行政区划代码、年份、地区、所属省份、所属地域、长江经济带、试点城市、最早试点年份、DID
03、数据截图